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2〕63号
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台H级(6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主要包括联合循环主体装置、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脱硝系统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7090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3918万立方米,年供电量213383万千瓦时;项目供电标煤耗不高于203.09克标准煤/千瓦时。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