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含热电联产)达到60万千瓦,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亿立方米。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城乡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提高到900千瓦时以上,管道天然气覆盖66%以上旗(县、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超过80%,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要显著提升。
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应用。以高效清洁利用为重点,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沼气直接利用和生物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在黄河沿线、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通辽市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围绕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鼓励重点城镇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在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有机废水量较大地区推进大中型沼气发电项目建设,推广户用沼气、联户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带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有机肥生产消费和清洁燃气利用的新兴产业,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村能源革命。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含热电联产)达到60万千瓦,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亿立方米。
推进气化内蒙古行动。依托跨省供气管网项目推进区内长输管道建设,加快管网逐级互联互通,推进旗县(市、区)供气支线、工业园区供气支线和大工业用户供气专线建设。到2025年,内蒙古西部地区基本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气”、东部地区实现管道天然气“市市通气”。对于边远地区,鼓励通过煤层气、LNG(CNG)等多气源保障管道气未覆盖区域用气需求。因地制宜布局城镇燃气应急LNG,推动共享国家管网LNG接收站、储气库等调峰设施,构建多层次储气调峰系统,全面提升储气调峰能力。
加大能源经济向北开放力度。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深化基础设施、跨境产能、能源贸易、科技创新等领域务实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按计划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提升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内蒙古段)利用水平。
完善能源保供预案,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建立健全能源储备调节体系,提升能源供应体系的韧性。密切跟踪研判能源供需形势,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保持能源供需动态平衡。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风险安全防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