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NGCJYDL202204-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富宁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富政复〔2022〕128号文件《富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富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富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特许经营主体社会资本方,特许经营者为中选的社会资本方与富宁县内一家国有企业合资,注册成立合资公司。招标人与合资公司签署《云南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该合资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抢修、抢险等,自负盈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中选的社会资本方以开放式气源供应方式,接收输配各路各类气源,保障水电铝园区居民、商业、工业生产和汽车用户安全稳定供气。
2.2招标范围:为水电铝园区,包含:青龙坪区块、那谢区块。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包括建设燃气管网不低于60公里以及配套建设LNG储气罐不少于2座、门站1座、调压站2座、加气站、高中低压管网相关辅助设施等,以及投资建设水电铝园区燃气生产调度中心和抢修中心。到2030年,水电铝园区与桂气入滇(百色-文山)输气管道工程燃气管网形成互通,天然气年总用气量不低于4千万立方米。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实施地点:特许经营地域范围为富宁县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主要为水电铝园区,包含:青龙坪区块、那谢区块。
2.6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1)投资人合理编制进度计划后,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建设工期自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计算。
(2)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以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间,投资人不得擅自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违反该规定,招标人可终止特许经营权,并实现接管。经营期间或期限届满发生协议纠纷、续期、处置、回收按照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富宁县人民政府批复的《云南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特许经营期满终止时,合资公司应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本项目所有硬软件设施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合法、合规地移交给富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并保证其在移交时处于正常运行、合理磨损状态。特许经营期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时,在同等条下,本项目的中标投资人具有优先获得特许经营的权利。
(3)项目投资回报、价格及测算: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9%,所得税后动态回收期为12年。气价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规定和《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规定,严格实行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居民用气价格和公用性质用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工商业用气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按照云南省相关价格文件执行。实现项目运营的公开、公正和透明,防止垄断经营。
(4)特许经营范围:
①独家在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险、维修等业务并收取合理费用的权利;
②汽车加气站的建设与经营;
③建设与经营接收上游气源的门站、管道及储气设施;
④未来天然气支线到城市门站的管道燃气高中压管线的建设与经营;
⑤与前述项目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经营。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从事燃气运营或投资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含母公司下属企业)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类似行业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三年以上的管道燃气运营经历,(至少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特许经营协议或业绩所在地主管单位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等任一项的证明材料等任一项)。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20年任意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针对本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6.2具有相应数量和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有紧急抢险、抢修和抗风险能力。投标人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与本项目匹配的投融资及偿债能力,有可靠资金来源,能自行组织气源供应,且气源供应符合富宁县供气要求,具有长期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保障和切实可行的建设及运营方案。
3.6.3投融资能力:投标人或其控股母公司所有融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资金充足,来源可靠。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天的银行流水证明。
3.6.4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在富宁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如投标人已在富宁县注册项目公司,可授权项目公司与富宁县内一家国有企业合资,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
3.6.5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6.6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投标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股东是同一人、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母公司、是投标人子公司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按控股母公司为准。
3.6.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04 月25日8:30时至2022年04月29日17:3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7日09:00时,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网上递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审查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注: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的人员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保函或保证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
户 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 号: 53001677536051005241-0037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2)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点击【查看】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保证保险: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文山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电子保函保险——去购买”,按系统要求进行购买确认。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3)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注意:1.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该项目公示结束后依规退回,不用提交任何资料。
2.招标人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合同订立信息公告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宁县政务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08768926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万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攀枝花社区枫林溪谷一栋1006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8987619038
云南万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04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