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苍南县建筑工地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苍南县建筑工地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安全有序发展,现根据《苍南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苍南县建筑工地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请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苍南县建筑工地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苍南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1〕9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燃气事故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落实“三管三必须”,构建覆盖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燃气企业、用气单位和个人的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体系。到2022年底,全面构建城镇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控体系,落实各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燃气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行业数字化程度,强化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实现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
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使用管道或瓶装燃气的建筑工地摸清燃气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底数,加强用气安全宣传和指导;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三、进度安排
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2022年1月底前)。各施工单位及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副组长、施工人员为队伍成员的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小组,在施工区、生活区等开展日常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2022年2月底前)。我局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查明本地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确保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精细管理。
(三)整治攻坚(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对排查发现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落实管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实行动态跟踪、挂图作战、闭环管理,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推动系统治理、整体提升,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的态势,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考核。各单位作为具体落实单位,要开展拉网式清查,加强工地食堂管理者安全教育。生活区检查情况要建立台账,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执法管理。要定期对本行业领域进行排查,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使用单位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
(三)强化宣传引导。将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中,积极开展进工地活动,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网站、新闻客户端、短视频、微信等载体,推送燃气安全公益宣传片和安全提示,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附件:1.瓶装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2.苍南县非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3.苍南县建筑工地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清单
4.苍南县建筑工地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报表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
瓶装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复查人员: 复查日期:
2.苍南县非居民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备注:请县住建局有关单位于1月29日(周六)下午3时前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附件2)报县城市运行专委办,汇总后报告县政府领导。联系人:刘子浩,联系电话:13738004491,电子稿和盖章扫描件请发浙政钉。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3.苍南县建筑工地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清单
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备注:1.隐患内容要分项填写具体的隐患内容;
2.整改情况一栏,已整改的填写“已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填写整改进展情况;
3.立案情况中已立案的填写案号,未立案的填写未立
4.苍南县建筑工地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报表
工作内容 | 排查数 | 存在隐患数 | 整改数 | 采取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工作内容 | 会议部署、开展、落实情况 | 佐证材料 | ||||
备注:请各乡镇、部门报数据的同时还需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每个被检查单位的检查记录、照片、责令整改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