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经营者(含转供单位及企业)收费行为,构建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规范供水供电供气通信行业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
一是指导经营者规范收费目录清单。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辖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经营主体及时全面梳理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规范相关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收费目录清单,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
二是探索推行经营者价格承诺制度。结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组织实施和辖区实际,联合有关部门通过提醒告诫、召开行政指导会,指导各经营者对其收费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开作出具体价格承诺,压实企业合规收费的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律,筑牢经营诚信。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开、公平、诚信原则定价,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依法依规收费。
三是加强经营者收费行为监管。持续完善相关经营主体收费监管档案,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经营主体主营业务前端、中端、后端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重点查处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巧立名目”收费截留政策红利等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是健全创新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及时掌握相关领域收费问题的舆情动向,积极主动作为,保持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