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行业资讯 » 国内燃气资讯 » 正文

山西: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日期:2022-08-0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宋振兴

国际燃气网

2022
08/09
11:52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水电气暖费用 供气 供暖

日前,山西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能源局发布《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对于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实施方案》提出,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收费,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内有关收费,清理规范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费用,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等。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收取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

同时,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严禁在收费清单外收取其他费用。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