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取暖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相关燃气企业:
按照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枣强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暨建立枣强县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枣发改价格〔2021〕17 号)文件规定,因上游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实行季节浮动,购气合同价格出现了大幅调整,引起下游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购进成本发生较大变化,为合理疏导上游价格上涨压力,保障我县非取暖期间天然气供应,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实行非取暖季价格联动。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 2.94 元/立方米(按照基准门站价格 1.84 元/立方米确定的销售价格)调整为 4.2 元/立方米。
二、2022 年 4 月1 日(含)至 10 月 31日(含),在枣强县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实施。
各燃气企业要做好实行价格联动的公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