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提高餐饮企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商务局根据太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餐饮行业城镇燃气“百日行动”》文件要求,迅速部署、积极行动,全面推进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明确要求,强化督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并指导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会议要求,成立四个督导检查组,全面督导检查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情况,督促餐饮单位全面落实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任务,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通过现场宣讲、微信转发、入户走访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燃气安全使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燃气泄漏安全风险及其严重危害、普及燃气安全知识,积极动员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营造餐饮行业关注燃气安全、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迅速推动落实,开展督查检查。专项检查组联合国祯燃气公司深入太和县部分餐饮企业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电磁阀、瓶装气与燃气同时使用等安全隐患,现场下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餐饮企业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燃气设施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城区使用瓶装液化气的293家餐饮经营单位中的271家已全部完成安装液化气燃气报警器,其余正在申请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