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名称和改革方式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三、改革举措
1. 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五、主管部门
正蓝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