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中石化威远页岩气气田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石化威远页岩气气田水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威远县严陵工业园区旁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页岩气气田水达标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装置,设计处理规模1500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
联 系 人:操卫平
电子邮箱:9526811@qq.com
联系电话:13684018621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财元路27号
邮 编:621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工作内容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