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2〕914号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的《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批复延期的请示》(曲发改基础〔2022〕32号)文件收悉。泸西—师宗—罗平项目尚未取得全部开工前置要件,无法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结合云南省能源局对该项目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2〕762号)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7月28日,其他事项仍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2〕762号)执行。若该项目在2023年7月28日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