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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城镇非居民燃气用户注意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补助

日期:2022-09-06    来源:川江都市报

国际燃气网

2022
09/0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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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管道燃气经营 燃气企业

9月4日,记者从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江阳区符合条件的城镇非居民燃气用户,按照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将获得每户1000元补助。

日前,《江阳区城镇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补助方案》出炉,将通过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加快推进全区约4500户餐饮等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提高江阳区非居民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率。

根据方案,各级驻江阳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体系燃气用户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由各单位自行委托供区燃气经营企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安装。江阳区城镇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原则由供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组织安装,也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资金原则由用户出资。

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江阳区燃气计量表在6方及以下且已按照规范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生产经营性非居民燃气用户,将按照每户1000元补助,不足资金由用户自行承担。生产经营性非居民燃气用户在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后,由用户向燃气企业申请通气。

据了解,本次补助申请分两批次报送,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31日,申报对象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已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且符合补助条件的生产经营性非居民燃气用户;第二批次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申报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已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且符合补助条件的生产经营性非居民燃气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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