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可燃气体泄漏引发险情,今年以来,泉州在加强燃气安全执法、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的同时,强调用气源头的技术防范——推进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从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近期开展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专项检查结果看,全市有2.232万家餐饮场所完成安装工作,安装率达98.2%。
根据第三次修正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市城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泉州使用燃气和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共有2.2728万家,力争10月底全面完成报警装置安装。其中,全市使用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单位(含学校、福利机构、单位食堂)共2362家,已于今年5月底全部完成。
下阶段,泉州将推动使用天然气的五小商户报警器接入市级可燃气体报警监测管理信息平台,实现24小时运行数据传输,及时发现隐患点单位和隐患点,做到早预警早排除。包括泉港区在内的一些县(市、区)将建设联网辖区液化气的餐饮单位报警联动系统,实现餐饮场所用气安全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