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禹城市人民政府授权,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和《禹城市天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拟收回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燃气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对其实施临时接管。因收回燃气特许经营权和实施临时接管涉及社会公众利益,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就上述事项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当事人
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
二、听证机构
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三、听证内容
收回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禹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四、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山东省禹城市禹城宾馆第二会议室
五、听证代表
听证会设置代表若干名,从禹城市各界人士中产生,具体包括: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代表。
六、听证代表报名规定
(一)报名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
(二)身份要求
1、公民:居住在禹城市、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地址在禹城市、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报名的机构或个人可采用邮政速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发送《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地址详见下文。
七、听证代表确定
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将于2022年11月17日前审核完成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
八、听证当事人及听证代表的权利、义务
听证当事人权利义务详见我中心向其发出的《关于举行拟取消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听证会的通知》,听证会代表按照听证主持人的引导,依法依规行使权利义务。
九、其他
听证当事人和听证代表,在接到听证机构书面听证通知后,应当按时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
联系地址: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市中路158号)
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禹城市解放路91号)
邮箱地址:ycsgysy@dz.shandong.cn 联系人: 王 松
联系电话: 0534—7360856、0534—7360868
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