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99元/立方米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
11月18日,大庆市发改委通过线上组织召开了制定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听证会,25名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会上,听取了《大庆市制定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听证方案》和成本监审情况介绍,25名听证会参加人均表示同意定价方案,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建议主要包括提高燃气服务质量、拓宽燃气费收缴渠道、增加安全检查频次、加大燃气设施维修改造、控制职工薪酬、降本增效、做好价格公示等方面。
据悉,制定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和《黑龙江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单独核定燃气经营企业配气价格,发挥价格约束机制,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实质性降低购销差价,惠及终端消费者。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市发改委于2022年5月开展了燃气经营企业成本监审工作,以昆仑燃气公司、庆城燃气公司两家市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为样本,对2019年至2021年度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了全面审核,根据《黑龙江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原则,拟定了我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99元/立方米。
本次制定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后,居民用气的销售价格继续执行现行的阶梯价格制度,各档次的气量和销售价格保持不变,对居民生活不产生影响。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根据听证会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定价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印发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