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宁发改商价〔2022〕10号)和《关于调整霞浦县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霞发改价〔2021〕12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调整霞浦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用气价格为5.22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用气价格为5.98元/立方米;
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用气价格为6.97元/立方米。
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5.51元/立方米执行;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用气价格不予调整,仍按原价格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你公司应及时对外公示,切实做好气量计量、用户解释工作,保证价格平稳执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