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隆回县兴隆液化石油气储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底向我局提交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资料,经我局二级机构县燃气事务中心初审后,于2022年12月11日组织燃气专家对隆回县兴隆液化石油气储备有限公司申报的《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企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资料》、《企业管理资料》、《燃气工程技术资料》、《安全评价报告》等延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及现场检查,现将专家组评审综合意见公示如下:
经认真审阅材料及现场勘查,该公司存在以下整改问题:
一、人员方面:申报表、安评报告,申请材料,人数和各量逻辑不清,社保资料缺失。
二、设备设施方面:1.防雷检测报告应更新;2.设备设施清单内容重新罗列;3.根据《安评报告》整改项整改到位。
三、企业制度方面:补充《危化物品卸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四、应急处置能力:补充完善应急抢修工具,注意平时演练培训。
以上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同意整改项通过后本次评审予以通过。
本公示期限为12月13日到12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者可向我局或县燃气事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0739-2379029(隆回县燃气事务中心)
0739-8231016(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