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燃气企业保供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今年进入采暖季以来,个别燃气企业限购、阶段性间歇性停气舆情频发。为加强燃气企业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和各市直部门职责,印发了该《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共包含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围绕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监管工作取得实在效果。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包括加强燃气企业准入资格监管、加强燃气企业特许经营监管、加强燃气企业气源合同监管、加强燃气企业稳定供气监管、加强燃气企业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监管五部分内容,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舆情处置、加强督导考核三部分内容。
三、如何做好燃气企业保供监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企业准入资格、特许经营、气源合同、稳定供应、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监管部门,督促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燃气企业规范经营,稳定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