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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试行)

日期:2022-12-20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际燃气网

2022
12/2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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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油气供应 油气储运设施 天然气市场

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青神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青神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油气供应中断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神县境内发生成品油和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引发的应急处置和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稳定,防控结合。强化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最大程度地防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风险、减少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充分发挥应急指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抗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施分级管理,属地单位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4.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把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五)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一级):全县成品油供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5天供应量;天然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40%。

重大(二级):全县成品油供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7天供应量;天然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30%。

较大(三级):全县成品油供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0天供应量;天然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25%。

一般(四级):全县成品油供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2天供应量;天然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20%。

(六)预案体系。

青神县突发事件油气中断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以及县内油气供应保障企业的应急预案组成。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在县生产运行保障事件指挥部下,成立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组成

县指挥部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经信局局长以及县发改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青神高铁站、华龙天然气公司和全县成品油供应企业。必要时,根据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中断应急处置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及相关能源供应企业。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分管能源保障的副局长担任。

2.县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指挥、协调全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油气供应中断应急保障工作。

(5)组织制定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相关办法,做好油气供应中断预案与青神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及其他各专项预案的衔接工作。

(二)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油气中断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县内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对接和协调。

2.负责建立健全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体系;建立成员单位间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形势,落实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

3.负责油气中断应急工作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信息维护工作;跟踪各种气象、地质灾害等信息,及时发布预警;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关于做好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预测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油气供应中断应对工作。

5.经指挥部批准,启动、调整、终止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响应等级。

6.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和批示,在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区域油气供应中断工作;协调军队参与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

7.组织工作组对全县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形势进行会商研判,掌握油气供应中断应对工作最新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发送。

8.对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有关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认证,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三)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会同县级有关单位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县发改局:负责将油气安全生产工作、油气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油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履行全县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监测油气发展情况,参与油气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3.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油气供应运行工作;建立健全县级油气供应中断应急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油气资源调运,维护成品油和天然气市场经营秩序;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应对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参加油气供应中断事件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协调保障抢修过程中的重要部门和区域通讯畅通。

4.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维护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依法打击涉及油气供应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5.县民政局:指导各类慈善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

7.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整理全县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区次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8.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开展油气中断次生污染的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处置以及生态环境修复的监督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9.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和应急工作。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订和实施油气供应中断期间应急油气运输保障计划,确保应急油气及时、安全运输;组织指导被毁公路、水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

11.县商务局:负责协调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加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

12.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13.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有关方面组织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生活救助;负责提出县级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需求,作出调拨动用县级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决策;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

1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油气供应中断时的市场稳定,严厉打击在事发阶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15.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对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提出处置建议。

16.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油气供应中断事件人员搜救工作;参与次生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的安全消防工作。

17.青神高铁站:负责为油气中断救援工作提供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优先快速运输救援救灾队伍、物资和装备。

18.华龙天然气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天然气运行调度和天然气供应;负责所属天然气管道的管理;做好天然气生产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好油气中断事件的运行调度和抢险救援工作;参与油气中断事件总结、恢复与重建工作。

19.全县成品油供应企业:负责全县成品油资源的组织调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做好加油站生产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好油气中断事件的运行调度和抢险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完成赋予的职责任务外,负责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项工作组。

县指挥部办公室可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油气保供组、抢险救援组、新闻宣传组、灾害信息支撑组、交通保障组、专家组等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处置工作,并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组及其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1.油气保供组。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青神高铁站、华龙天然气公司和全县成品油供应企业。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油气中断事件的分析与研判,制定油气供应运行方案;组织做好油气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负责重要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油气保障;负责组织油气供应基础设施的恢复协调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成员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华龙天然气公司和全县成品油供应企业。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油气中断事件救援救助,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做好油气中断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和保卫工作;负责油气中断事件区域受灾群众安置工作;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油气供应中断现场洗消、环境监测和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协调军队力量参与油气中断事件应对。

3.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油气中断事件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灾害信息支撑组。

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成员单位: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华龙天然气公司和全县成品油供应企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气象的监测以及预警预报;组织会商及时分析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

5.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青神高铁站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

6.专家组。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成员单位:根据专家所属单位进行设置。

工作职责:负责成立油气供应中断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现场指挥部。

根据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影响程度,经县指挥部同意,由县经信局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事发地乡镇(街道)指挥机构纳入县级现场指挥部,在县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油气供应中断的应对工作。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按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工作。

2.组织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分析情况,提出解决跨区域油气供应中断应急保障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分析研判决策。

三、风险监测和分析预警

(一)风险源分析。

1.自然灾害因素风险分析。

青神县行政区域内的天然气站场、管线线路点多、面广、线长,部分设施地处江河两岸,地势低洼,容易被汛期洪水淹没;部分管线线路穿山越岭,跨越河流隧道,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防灾抗灾难度巨大。近年来,局地突发强降雨、区域性严重干旱以及低温严寒等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往往是多灾并发、重灾频发,旱涝急转,防御难度极大。

(1)突发性洪汛灾害。

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遇多雨季节时,发生洪涝灾害,造成设备、输气管道损坏,天然气、成品油泄漏,局部供应中断,并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2)突发性气象灾害。

包括台风、冰雹、暴雨、暴雪、寒潮、冰冻、低温、龙卷风、大风、灰霾、高温、雷电、沙尘暴、雪崩等。对设备、输气管道、储油库造成破坏,天然气、成品油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3)突发性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造成设备、输气管道、储油库损坏,导致天然气、成品油泄漏,供应中断,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4)突发性地质灾害。

包括山体崩塌、地裂缝、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造成设备、输气管道、储油库损坏,天然气、成品油泄漏,导致供应中断,引起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5)其他自然灾害。

森林火灾等,造成输气管线停输,天然气、成品油泄漏,导致供应中断。

2.恐怖袭击风险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治安事件、恐怖行动,可能造成局部油气、设施管道受损,形成油气供应中断的风险。

3.事故灾难风险分析。

包括天然气生产、油气输配环节、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

天然气生产可能因设备设施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天然气停产,发生大量天然气泄漏,存在引发火灾、爆炸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存在因此造成的天然气大面积供应中断的风险。

油气输配环节可能因第三方破坏、设备设施故障及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失效,造成天然气停产、输气管道和储油库破裂,发生大量天然气、成品油泄漏,存在引发火灾、爆炸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可能因天然气输配管道系统、储油库突发事件造成的天然气、成品油大面积供应中断,存在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风险。

天然气生产企业、成品油仓储企业网络可能因黑客大规模攻击、计算机病毒破坏、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等因素,造成企业网络、局域网与重要信息系统瘫痪,存在引发火灾、爆炸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可能造成天然气、成品油大面积供应中断,存在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风险;存在境内外敌对势力、破坏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宣传和攻击,故意营造油荒、气荒风险,引发公众抢购成品油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巨大经济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

各部门、油气供应企业建立常态化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应急事项。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风险监测和早期识别能力,县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年底对当年度油气供应中断事件进行总结,对下年形势做出预测分析,并分类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及市级主管部门,抄送县应急局。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重大天然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等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制定防控和应急处置方案。

在青油气供应企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驻地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三)监测。

县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引发油气供应中断风险因素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油气供应保障企业要根据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油气资源储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市场供求、价格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加强油气行业重大风险监控,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辨识、监测,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防范,减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损失,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预警。

1.预警级别。

对可以预警的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各乡镇(街道)和县经信局接到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确定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4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一级(红色):全县成品油供应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件影响,经研判可能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5天供应量;天然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40%。

二级(橙色):全县成品油供应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件影响,经研判可能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7天供应量;天然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30%。

三级(黄色):全县成品油供应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件影响,经研判可能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0天供应量;天然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25%。

四级(蓝色):全县成品油供应受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件影响,经研判可能造成成品油库存量低于12天供应量;天然气因设备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需失衡总量达到正常供应量的20%。

2.预警信息发布。

油气供应保障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县内油气中断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的乡镇(街道)和县经信局,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视情况通知重要油气用户。乡镇(街道)和县经信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人民政府。

油气供应保障企业研判可能造成跨县区域油气中断事件时,首先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经信局,其次再报告受影响的跨县(区)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油气供应保障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维护、运行监测和故障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油气中断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受影响区域各乡镇(街道)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加油(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油气中断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按照事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由县指挥部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实施。必要时,由县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支援。

2.二级响应。

发生重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县指挥部决定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县指挥部决定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给相关乡镇(街道)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四级响应。

发生一般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四级响应建议。县指挥部决定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给相关乡镇(街道)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启动程序。

1.信息报告。

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以及县经信局报告油气供应中断事件信息。县人民政府以及县经信局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经信局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特别重大、重大油气供应中断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失联)及家属安抚、房屋倒塌损坏、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损毁、网上舆情、社会面治安稳定、现场救援等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极端情况下,确实无法及时获得完整信息时,可调整报告内容,并跟踪汇报。

2.先期处置。

事发地油气企业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损失并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各乡镇(街道)和企业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3.处置措施。

初判发生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县指挥部及各专项工作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1)指挥部处置措施。

①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展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社会经济各方面现实和潜在的影响等,提出具体处置方案;

②指导各专项工作组按照相应职责开展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响应工作;

③编制值班表并公布值班电话,特别紧急时实行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

④指挥部赴现场指导协调应对等工作;

⑤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2)油气保供组处置措施。

①分析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发展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社会经济各方面现实和潜在的影响,提出具体油气保供方案;

②组织油气保供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的油气供应;

③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油气企业迅速开展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④负责重要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油气保障;

⑤监督、指导和协调应急处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3)抢险救援组处置措施。

①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

②负责油气中断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和保卫工作;

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④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

⑤动员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

⑥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⑦做好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

⑧协调军队力量参与油气中断事件应对。

(4)新闻宣传组处置措施。

①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

②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③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进展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

④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公众情绪。

(5)灾害信息支撑组处置措施。

①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

②密切监视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

(6)交通保障组响应措施。

①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

②指导协调对公路、铁路开展抢修工作;

③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

④进行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信息。

(7)专家组响应措施。

①分析油气供应中断事件,提出指导措施和建议;

②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社会支援。

油气供应中断事发地政府可根据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响应终止。

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受影响区域油气供应恢复,应急指挥机构或部门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一)恢复重建。

油气供应中断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指导能源供应保障企业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尽快恢复被损坏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二)调查评估。

县政府或县经信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的响应过程、应急措施及恢复措施的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三)征用补偿。

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实施征用的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和装备;造成毁损、丢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约谈整改。

对应急处置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责任与奖惩。

对在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信息报送和发布。

各级油气供应中断应急处置领导机构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损失等相关信息。

六、准备与支持

(一)应急抢险队伍。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油气供应突发事件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交通运输。

紧急情况下,相关单位要优先保证油气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必要时,依法行使社会运输工具的紧急征用权,确保应急油气资源能够及时、安全调运。

(三)油气储备。

按照国、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全县成品油储备、企业商业储备、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等设施,不断提高油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

(四)财力支持。

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油气供应应急保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五)信息与技术支撑。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对油气安全日常监测预警及应对油气保供提供必要的外部消息、气象、地质、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务。油气企业要加强引发油气短缺和供应中断风险的应对能力、监测技术、装备研发等,完善油气保供应急信息化平台的建设。

(六)预案演练。

建立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县指挥部至少每两年对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预案演练的指导。

七、附则

(一)预案评估与修订。

本预案发布后,根据实施情况,县经信局负责管理,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经信局负责解释。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录1

青神县油气供应中断事件组织机构图

附录2

青神县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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