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调整大埔县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大埔县城区管道燃气用户: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0号)和《关于制定大埔县城区管道燃气价格和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埔发改〔2017〕155号)有关规定,经测算,大埔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12月份报送的燃气购进价格,已达到启动调整大埔县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指计量气价,下同)的条件,近期拟将气价调整如下:
一、计量气价调整为:1、居民类(含居民、社会福利机构)用气价格第一档5.25/ m³,第二档气价5.75元/ m³,第三档气价6.25元/ m³,学校、部队、集体用户用气5.35元/ m³;2、非居民类用气最高限价7.13元/ m³ 。
二、执行时间:2023年1月1起执行。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