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3-2025年)》。
文件提到,到2025年,全省城镇燃气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地区发展差异显著缩小,逐步构建供应更稳定、利用更广泛、设施更完善、运营更规范、安全更可靠的发展格局。
(一)供应规模
到2025年,全省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99.2%以上,其中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超过70%;城市(县城)燃气年供气总量折合天然气约58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气供应规模约54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应规模约35万吨,折合天然气约4亿立方米。到2025年,通过扩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使用面,城市(县城)使用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全年实现约754万吨碳减排量。
(二)设施建设
到2025年,全省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城乡燃气发展水平更加均衡;新建燃气管道约0.4万公里,总长度达到2.6万公里;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3.14亿立方米。
(三)行业安全
全面推进老旧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提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快燃气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完成《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建立健全燃气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管理制度和标准;持续开展燃气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和用户安全用气常识宣传,不断提高燃气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用户安全用气常识;构建政府、企业、用户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常抓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管理服务
构建以客户体验为中心的服务管理体系,推进行业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燃气服务数字化与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缴费、报装和变更申请、智能语音服务等事项无接触服务方式。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全方位推进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健全安全监管法规制度,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