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荆门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定于2023年2月24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地点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原政务中心)1222会议室。
三、听证要点
(一)国家门站价格上调情况。自2015年建立阶梯价格制度以来,门站价格已经3次调整,实际上涨0.2702元/立方米。第一次是2018年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决定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管理改为按基准门站价管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由1.6408元/立方米上涨至1.84元/立方米;第二次是2019年4月1日,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因增值税率调整下调至1.82元/立方米;第三次是2019年6月10日《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85号)明确,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门站价格调整为1.911元/立方米。
(二)成本监审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荆门市发改委成本监审中心对荆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配气成本进行了审核,依据成本监审结论,荆门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成本为0.38元/立方米,购进价格2.005元/立方米,综合配气成本2.385元/立方米。
(三)阶梯价格拟调整方案。按《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85号)要求将目前荆门城区阶梯气价比价1:1.1:1.4调整为1:1.2:1.5。根据荆门城区居民用气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和家庭人口因素,阶梯价格分档气量初步拟定了三套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方案一:第一档,每户每年用气量420立方米(含42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价格为2.57元/立方米,上调0.24元/立方米;第二档,每户每年用气量420立方米-840立方米(含840立方米)的部分,价格为3.08元/立方米,上调0.52元/立方米;第三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84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为3.86元/立方米,上调0.60元/立方米。
方案二:第一档,每户每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价格为2.55元/立方米,上调0.22元/立方米;第二档,每户每年用气量360立方米-720立方米(含720立方米)的部分,价格为3.06元/立方米,上调0.50元/立方米;第三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72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为3.83元/立方米,上调0.57元/立方米。
方案三:第一档,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含48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价格为2.58元/立方米,上调0.25元/立方米;第二档,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840立方米(含840立方米)的部分,价格为3.10元/立方米,上调0.54元/立方米;第三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84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为3.87元/立方米,上调0.61元/立方米。
(四)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方案一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第一档用气量420立方米/年户(含)以下覆盖89.24%用户,户年均用气量136.34立方米,户年均增加用气负担32.72元。第二档覆盖6.97%用户,户年均用气量581.29立方米,户年均增加用气负担184.62元。这部分用户主要是家庭人口较多和利用天然气进行采暖的用户。第三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84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覆盖3.79%用户,这部分用户年均用气量1234.46立方米,户年均增加用气负担555.88元。
方案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第一档,每户每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覆盖86.46%用户,年均用气量128.23立方米,户年均增加用气负担28.21元。第二档,每户每年用气量360立方米-720立方米(含720立方米)的部分,覆盖8.84%用户,年均用气量490.98立方米,户年均约增加用气负担158.49元。第三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72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覆盖4.7%用户,年均用气量1125.95立方米,户年均约增加用气负担588.39元。
方案三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第一档,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含48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覆盖91.07%用户,年均用气量142.55立方米,户年均增加用气负担35.64元。第二档,每户每年用气量480立方米-840立方米(含840立方米)的部分,覆盖5.14%用户,年均用气量628.16立方米,户年均增加用气负担186.21元。第三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84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覆盖3.79%用户,年均用气量1234.46立方米,户年均增加用气负担541.22元。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共23人)
(一)消费者12人
李强才 荆门市掇刀区月亮湖北路46号居民
唐西华 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80号居民
朱凌云 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0号附3号居民
孟海荣 荆门市掇刀区白石坡居委会居民
闫 凤 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6号居民
胡旭光 湖北微怡消防网络有限公司职工
黄 堃 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职工
廖小龙 荆门市和悦物业有限公司职工
罗太鑫 荆门市掇刀区月亮湖路72号居民
刘金亮 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4号居民
邓小川 荆门市掇刀区白石坡大道1号居民
赖 金 荆门市掇刀区果园三路凯旋帝景居民
(二)经营者1人
黄 波 荆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三)利益相关方2人
杨 平 荆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孙向国 东宝中学
(四)专家2人
阳 芳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
刘玉洁 荆楚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五)市人大代表2人
周 健 荆门周健西服
王延安 荆门市人大财经委
(六)市政协委员2人
李晓泉 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
朱巍巍 荆门市装饰建材流通协会
(七)政府部门1人
张宇轩 荆门市住建局
(八)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1人
刘家环 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道大桥社区
五、听证会听证人
蒋厚华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航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科长
周 碧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测中心主任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