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规定,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2023年3月下旬举行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1.消费者参加人7名,消费者参加人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城区范围内公开征集。凡有意作为听证参加人的公民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止(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明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电话:0598-2860315,联系人:戴先生)提出报名申请,明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选;
2.经营者参加人4名,由中海石油福建省新能源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明溪县天成天然气有限公司推荐;
3.利益相关方3名,由城区用气量大户推荐;
4.专家、学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5名,由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在明溪县居住,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语言表达能力和调查分析能力;热心公益,关注听证事项,能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等。
三、听证会旁听席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征集旁听人员3名,在听证消费者参加人确定后,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中随机选取。
四、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征集记者2名,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可持有效证件到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598-2861632。
特此公告。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