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研判本区形势,加大对燃气非居民用户用气环境、燃气设施、用气设备、安防设施安装及使用等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执法队检查时及时、准确填报执法检查单,动态更新完善燃气执法检查台账。督促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燃气供应企业帮助燃气用户尽快完成整改,降低事故风险。二是联合供气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服务用气单位。督促指导燃气供应企业落实用户使用环节安全责任,政企联动对燃气非居民用户用气场所、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进行检查;对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直接配送、安装气瓶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用户进行整改,防止隐患事故发生,确保城市运行安全。三是及时掌握辖区内房建、市政、园林绿化、交通路政等行业施工项目,督促相关建设单位登录《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系统》发布作业信息,与燃气供应企业开展施工配合,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签订安全监护协议。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防范,危害燃气地下管线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