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对内蒙古晟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居民管道燃气供气成本进行监审,现予公开。
一、 成本监审的基本情况
居民管道燃气供气成本由购气成本、配气成本构成,配气成本包括折旧及摊销、运行维护费用;本次成本监审,首先剥离与居民管道燃气供气不相关的成本费用然后按企业经营项目收入占比分摊各项成本费用,并按照有关标准核减了相应成本。
二、成本监审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四)《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五)《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六)被监审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七)与成本监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成本监审的核定结果
内蒙古晟丰公司居民管道燃气配供气定价总成本、定价单位成本见下表:
四、成本监审结论信息公开时间
2023年2月22日-3月25日
五、咨询受理
咨询电话:0470-8217604
邮 箱:cbk0470@163.com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