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西起沿兴路东侧,东至沿江路西侧,进行温州吉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市政管工程(沿兴路~吉象化学)的建设。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施工图)设计,相关指标如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资规窗口(宽带路18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88660386)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