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四川省住建厅公布《四川省燃气行业燃气燃烧器具服务公约》倡导在四川省境内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加入公约,执行公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具有生产、销售燃气具的相关证照;销售单位应当与燃气具生产厂家签订《安装、维修、委托书》,明确定双方责任,确保消费者权益。
二、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服务站点布局应当合理、规范,保证其产品售后的服务区域和范围。
三、售后服务站点应当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服务。
四、安装或维修燃气具时应当张贴售后服务站点标识(标识内容应当有安装、维修日期、安装人员、站点名称等可追溯信息)标识样式应当向生产厂家备案。
五、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应当对授权的售后服务站点进行定期检测监督。
六、销售的燃气具外包装明显处应当具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及明确标明所适应燃气种类及区域,国家标准标号、3C强制认证等标识。
七、燃气具本身正上面应当印制产品生产日期,包装内应当具有合格证、铭牌、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溯源标识,以及燃气燃烧器具同寿命的不锈钢烟道和不锈钢波纹软管等物品。
八、燃气具外包装明显处标注服务专线电话,且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要在产品明显处张贴或打印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九、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当对安装环境(是否在通风良好环境,是否在浴室、卧室、客厅、安全通道、易燃物旁边等有安全隐患的位置)进行确定,对用户提出不符合安全的要求时,应当拒绝安装,直到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后,方可安装。
十、燃气具安装服务完成后,安装人员应当进行检验(气密性实验)。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给消费者出具检验合格证书。售后服务点应建立用户档案,并具有安装、维修现场3张及3张以上的图片归档备查。
十一、生产单位制定的保修政策,应当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燃气热水器免费保修至少3年以上,燃气灶具至少免费保修1年以上。
十二、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售后服务站点应对已使用燃气具的消费者,每年定期进行入户安检或者燃气具安全使用信息提醒一次。并在判废年限期限内,持续提供安全使用信息提醒,保障服务质量。
十三、消费者对燃气具使用地址(位置)变更,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应当提供安装服务。
十四、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在电商平台销售的燃气具,应当按照线下安装和售后服务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