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广汇能源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广汇能源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2号泊位工程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外海开敞式海域,小庙洪水道南侧、广汇能源已建1号LNG泊位东侧(中心经度E121°46′33.161″,中心纬度N32°1′11.530″)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建有1个LNG码头,接卸船型为19100m³~18.5万m³LNG船舶;陆域建有2个5万m³LNG储罐、2个16万m³LNG储、1个20万m³储罐。目前,现有工程液化天然气年周转量约115万吨/年。现有工程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概要:本工程拟在广汇能源现有1号LNG泊位东侧新建1个18.5万m³LNG泊位(码头结构按可靠泊舱容为21.5万m³ LNG 船舶进行设计),近期可靠泊舱容为8.0万~18.5万m³ LNG船舶卸船,同时兼顾1.0万~4.0万m³ LNG船舶装船。本工程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404万t(其中卸船383.1万t,装船20.8万t)。同时配套建有消防泵房、控制平台和卸船、保冷相关管线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工业园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996628208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联系人:桑工
联系电话:025-85608196
邮箱:604127868@qq.com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环评总结论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广汇能源启东液化天然气分销转运站2号泊位工程符合《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6-2020年)》及相关规划要求,本项目建设能够完善区域集疏运体系,为临港企业服务,促进港区可持续发展。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工艺可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靠,能有效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
因此,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