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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涨量跌或让燃气企业亏损加剧,各方呼吁加快天然气顺价改革

日期:2023-05-19    来源:能源新媒  作者:黄江树

国际燃气网

2023
05/1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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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企业 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改革

近期,2023年国内天然气销售政策和气价联动均迎来新动向,居民用气保供形势总体向好,却也暗流涌动,危机四伏。

3月24日起,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相继发布2023年天然气销售方案,各城燃企业相继与气源企业开展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工作。

3月30日,内蒙古发改委宣布4月1日起居民和非居民用气全部联动顺价。另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将于今年上半年或年内出台国家层面统一的天然气价格联动指导意见。

这些消息的陆续披露,表明上游气源企业与下游城燃企业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博弈进入了新阶段。而内蒙古发改委宣布全部联动顺价,为近期天然气改革的一大进展。

不过,近期出现的一些现象却又给天然气顺价机制改革蒙上了一层阴影。

进入5月后,上游气源企业已公布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120%,中石油居民气量核查迟迟没有结论,中石化、中海油则根本没有核定居民气量。且仍有湖北、安徽、江苏、浙江(武汉[10年未调价]、合肥、南京、杭州等)等多个省份的终端居民用气多年无法顺价,下游城燃企业被迫承担的气价倒挂价差进一步拉大。

一旦政府不提供保供补贴或补贴款无法及时发放到位,城燃企业有可能无可避免地再次陷入亏损扩大乃至倒闭的漩涡之中,进而再次引发停气断供危机,值得警惕。

上游价涨量减

从“三桶油”发布2023年天然气销售方案来看,中石油已要求旗下各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开展居民气量核查,明确居民气量保障包含居民气、农村居民“煤改气”及集中采暖气量,在民生保供之路上先行一步。

但有燃气行业人士表示,中石油的居民用气核查方式、核定标准、核定进度依然是气源企业自行制定,而非地方政府或者第三方组织核定,其核查准确性和公允性尚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此外,虽然中石化、中海油在部分省份也已出台年度合同签订方案,但仍未按国家要求开展居民气量核查工作,且中石化要求今年的合同气量按照不高于2022年合同年实际气量的90%-95%签署,气量供应让城燃企业“吃不饱”。

中石化为何压减合同气量?业内人士透露,中石化曾表示公司2023年度天然气资源量不足,年度合同供应总量控制在440亿m?,同比降低30亿m?。其中国内自产气减产10亿m?,进口气减少20亿m?。

更令城燃企业发愁的是,三家主要上游气源企业已公布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120%,而且中石化、中海油都没有居民气量价格标签,这意味着接驳中石化、中海油气源的各城燃企业,供给居民用户的燃气要和供给工商业非居民用户的一样遵循市场化定价(高出30-80%),无法像中石油客户一样按国家政策享受低价居民用气保障。

2023年3月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期间,中石化总经理赵东曾对媒体表示,去年天然气价格主要是受俄乌冲突的短期影响,今年大家都有所准备,而且全年价格应该会比去年低。对于主管部门提出的民生用气合同单签要求,赵东表示“相信主管部门会有进一步协调”。

但是结合当前多个城燃企业的反馈来看,中石化、中海油并无核定居民气量以及以居民气价供应的迹象。

中石油在销售方案中也指出:“要求上游企业按照供气比例共担民生保供责任。针对多气源客户,坚持按照气源比例核定公司应承担民生保障义务,避免出现其他供应主体、LNG及煤层气等非常规管道气资源未承担保障义务的现象。”

下游亏损或加剧

行业专家表示,合同内外气价上涨再叠加合同总气量减少以及低价居民合同气量不足等情况,为了保障居民用气需求,下游城燃企业将不得不再次高价购买所谓合同外气量再低价保供,这将让城燃企业继续面临低买高卖价格倒挂,城燃企业的经营亏损或将进一步扩大。如相关企业现金流枯竭,将大概率再次发生限气、停气事件。

据某燃气企业负责人透露,河北当地燃气企业邯郸华燃长通近三年气价倒挂损失近20亿元,再叠加业务扩张等因素,其资产负债率逼近100%,近年来多次发生停气断供事件,引发众多居民不满和举报,最终由当地政府注资20多亿元才勉强稳定局面,持续气价倒挂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此可见一斑。

一位城燃企业高管介绍,目前上游气源企业公布的政策仍有不少隐患,但是下游城燃企业处于绝对弱势地位,面对不公平的条款也别无选择,因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气源企业就占了全国天然气供应量的98.7%。

“4月份,不少下游城燃企业已陆续与上游签订合同后,农村气代煤居民气量气价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预计今年冬季农村气代煤还有可能会出现气荒现象。”

他举例说,河北地区涉及的煤改气用户约1100万户,山东亦有数百万煤改气用户,其中有相当部分用户使用中石化气源,某市城燃企业供应给居民用户的政府限定售气价格较低(约为2.76元/ m?),但是中石化卖给城燃企业的价格约为3.6元/m?,再加上配气成本0.7元/m?,燃气企业每卖给居民用户1m?来自中石化的天然气,将亏损1.6元左右。而去年,中石化在河北地区销售约28亿m?的天然气,由此带来的居民保供巨额亏损全部由下游城燃企业承担,其经营困难之大可想而知。

一位长期从事燃气安全的行业人士表示,近年来政府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力度和发展要求越来越高,不断要求燃气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建设智慧燃气。这些工作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目前的气价倒挂价差拉大,企业严重亏损,当前现金流维持生存经营尚且困难,只能尽量压缩各项成本。

应急管理部曾于2021年公布一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在相关发文中,应急管理部表示“当前,我国燃气使用规模不断增长,燃气安全隐患点多面广,燃气事故时有发生。”

既然气源端低价居民气量无法保量保价供应,有些地方尝试将高价气源的成本往终端疏导,消除气价倒挂现象,并且取得了一些突破。

内蒙实现全面顺价突破

3月下旬,内蒙古发改委立即启动了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3月30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宣布4月1日起居民和非居民用气全部联动顺价。

该文件中明确提出,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将按气源企业(当地为中石油)调价幅度进行调整。同时明确,上游供气企业如调整价格政策,自治区发改委将同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值得注意的是,该份文件未对气价联动进行调价幅度和次数限制。

这意味内蒙古天然气终端价格已实现上下游实现完全联动,同幅、同步无限制的调整。相比于其他省市,内蒙古跨出了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巨大一步,有望为全国全面联动顺价建立新的示范。

该顺价文件还顺便列出了全面联动顺价的相关政策依据和相关要求。国家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而此前内蒙古已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分别于2018年、2020按法定程序建立了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有行业专家表示,内蒙古此次根据气源企业的新销售政策,及时推出全面联动顺价,既符合法定程序,也契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气价改革理念,更体现了其维护市场主体公平原则的责任担当,及时疏导了辖区内天然气上下游价格矛盾,将有力维护区内天然气市场稳定,保障区内城燃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居民燃气用户的用气需求。

各地进展不一

亟需国家统一政策

据了解,内蒙古是今年首个按照新合同顺价的省级行政区,在全面联动顺价中先行一步并且一步到位。事实上,还有多个省市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即将或计划启动联动顺价,但是各地推行力度不一,部分省市还是顾虑重重,在调价预案中限定了调价上限和调价次数,其顺价政策对2023年冬季保供的影响仍未可知。

比如,湖南省发改委于3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公告》)称,当气源采购平均成本波动幅度达到基准门站价格5%,应适时启动气价联动机制,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同向调整。

居民气价联动上涨幅度实行上限管理,原则上居民用气价格的联动上调幅度不超过第一档基准终端销售价格的10%;非居民气价联动原则上按照气源采购平均成本同步同额同向调整。原则上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1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4次,下调次数不限。

而据接近北方某省发改委的人士透露,该省已原则上确定2023年居民气价可调整2次,调价上限为0.5元/m?,与往年变化不大。

相比这些谨慎探索的地方政府,还有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居民调价仅考虑社会稳定因素,因此一直未启动联动调价机制。

在居民用气比例较高的大中型城市、农村采暖用气占比大的地区,如果城燃企业以LNG气源为主或者连接管道气较晚,那么居民气量不足只能使用高价的非居民气量供应居民,进而导致居民供气价格严重倒挂。

部分省份(江苏、浙江、安徽、湖北、陕西、辽宁等)连2021年上游气源对居民门站价格上涨的5%都还没完成价格联动,企业亏损已持续2年以上。更有甚者,居民气价十年从未调整,例如武汉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自2012年以来始终维持2.53元/m?未作调整,

某城燃企业负责人透露,武汉多个城燃企业被迫承担了数亿元的亏损。而某跨域大型城燃企业在长沙,去年因居民气价倒挂造成的亏损就超过4亿元。

有燃气行业专家表示,其实很多政府并非不知道完全联动顺价的好处,可能是不想承当因此带来的舆论压力。如果国家或者个别省市能带头完全联动顺价或者及时给予保供倒挂补贴,且无重大负面影响,完美解决下游城燃企业气价严重倒挂亏损的困局,相信各地会迅速跟进。

因此内蒙古此次全面联动完全顺价政策的出台值得赞赏,该政策给下游气价严重倒挂困局带来了曙光。

所以,当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给多个用气大省发函征询“是否有必要出台国家层面的天然气上游价格联动政策”时,数个省份的发改部门纷纷向国家发改委回函反馈,建议出台全国性气价联动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央视财经采访时表示,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截至目前,我国约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在价格调控方面,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将建立健全规则相对统一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对部分重要商品,引导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既坚持市场化导向,又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另据《财经》杂志和界面新闻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期连续召集相关城燃企业和气源企业参加气价改革调研座谈会,已着手制定出台全国性的天然气价格联动政策。相关人士表示:“相信今年上半年能够出台”。

尽快理顺价格机制

相关人士表示,国家气价联动新政策应该旨在鼓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及时调价,疏导辖区内天然气上下游价格矛盾,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和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供应,保障百姓用气需求和安全。

“其实,完全联动顺价可能给居民用户增加的支出不算多。”以上述北方某省居民气价调价上限0.5元/m?、三口之家每年天然气消费量约为200-300m?来计算,就算一直按调价上限执行,每年每家最多增加150元左右的天然气费用。假如调价上限设定为1元/m?,则最多增加300元的费用。而此次内蒙古动态调整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也只上调了0.192元/m?。对应到全年来说,一个家庭最多将增加60元的支出。

对于煤改气和燃气采暖用户来说,天然气消费量和支出都会多一些。在北京地区,面积10㎡、保温较好的房间,一个采暖季使用燃气500-1000m?左右,农村煤改气用户因房屋面积和保暖性能差异,耗气量会稍大一些,约为800-1500m?左右。北京居民家庭采暖费支出平均为2185~4804元/每采暖季,按上述顺价上限0.5元/m?计算,每年也仅多支出400-750元左右,按顺价1元/m?计算,每年仅多支出800-1500元。以北京通州区为例,政府对采暖“煤改气”的用户每年给予2440元的用气补贴(阶梯补贴,超过1300m?以上部分不予补贴)。由此可见,完全联动顺价并不会给普通燃气用户和煤改气燃气采暖用户带来太大负担。

反之,不顺价或不完全联动顺价,片面限制气价联动次数和幅度,反而从制度上捆住了政府和燃气企业的手脚。燃气企业按照政府要求,高买低卖进行民生保供,导致巨额亏损。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由于政府限价令给燃气企业造成的损失,政府应给予补贴。

山东省发改委在2023年286号文《关于落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政策的通知》中要求,2020年以来,居民用气价格未实行价格联动机制调整的,今年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三年来上游价格浮动对城燃企业经营成本的影响,科学确定居民用气上浮幅度,具体调整幅度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为保持当地居民价格稳定未疏导或未能全部疏导的,也可由当地政府补贴上浮差价。

但是也有专家表示,山东经济较为发达,政府财政资金相对充足。但是对部分省市政府来说,补贴也给地方财政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有些地方政府由于财政紧张,拖欠高达数亿元的燃气企业补贴款,又从另一种形式上给企业经营和生存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政府这么做吃力不讨好,何苦来哉?”有城燃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道。该负责人表示,针对低收入家庭的燃气采暖需求,政府完全可以进行精准补贴,防止“大水漫灌”的同时,也可以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政负担。

风起于青萍之末,近年来北方多次发生非资源短缺型“气荒”,其主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对城市燃气企业“煤改气”气价补贴返还不到位、城燃公司与气源企业之间因合同量价与结算等问题而导致的资金紧张、冬季保供压力大。

以上种种矛盾、纠结,归根结底,还是“价格”二字。尽快实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取消交叉补贴,理顺价格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价格协会资深专家董秀成表示:“要根据其他替代能源、国内的成本、进口天然气的成本等几个因素结合,来确定天然气门站价格。有了明确的调整频率,因素变化就会引发价格水平变化,形成动态的价格机制。”

多位能源行业专家表示,各方应抓住2022冬季保供余温尚未冷却的机会,瞄准此次集中暴露出来的天然气市场结构性矛盾,认真研究探讨,尽快拿出符合世界能源市场发展规律、适合我国国情的天然气市场机制方案。唯有如此,才能为我国天然气市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为国计民生发展建立稳定可靠的保障,助力国家“十四五”规划和“3060”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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