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强调,要突出重点集中攻坚,针对液化石油气生产、气瓶充装、燃气气瓶制造和检验、燃气器具生产和经营、燃气压力管道生产和检验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强化分层分级管理,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严格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惩戒,强化震慑效应,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要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落实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燃气气瓶及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完善气瓶充装许可要求、燃气器具准入管理及其监督抽查机制,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宣传介质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燃气气瓶、燃气器具安全风险管控和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燃气气瓶、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