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办公厅、发改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245号)(下称“《通知》”)。《通知》是为落实国务院《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对推进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计划向各地住建、发改等部门提出的要求。
继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后,各省陆续发布了当地的更新改造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对更新改造范围、出资责任等予以细化。此次两部门《通知》在国务院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突出了安全要求,包括坚持安全理念,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实施改造,对“问题软管”及时整改,鼓励对全部在使用的橡胶软管能换尽换、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管网”实施改造,消除隐患等。《通知》也提出支持餐饮企业等用户使用管道天然气。
对燃气企业而言,除了需关注在更新改造以及”瓶改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还需注意出资责任和收费合规问题。
《通知》再次强调了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同时也提出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国务院实施方案规定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水、供热价格。价格联动机制有利于燃气企业改造成本的分担,对燃气企业更新改造工作的落实及整体经营较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