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政府下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港口岸大港港区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码头LNG泊位正式对外开放的批复》(津政函〔2023〕79号),标志着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燃公司)LNG(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配套码头泊位正式对外开放。
北燃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作为国家天然气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配套建设一座LNG码头,泊位长度共计425米,设计年接卸能力500万吨,最大可停靠26.6万立方米LNG船舶。在天津市商务局和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天津边检总站等口岸查验单位的指导帮助下,在天津市港航局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项目配套码头已完成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建设并顺利通过口岸开放正式验收,具备了接卸外轮的基本条件。
项目配套码头泊位实现对外开放后,大港口岸对外开放泊位数量达到11个,口岸业务类型涵盖LNG、液体化工品、散杂货等货类。同时,大港口岸将形成“一港两企(中石化LNG和北燃LNG)三泊位”的LNG接卸格局,成为国内第一个3个LNG泊位同时运行的口岸,全面保障京津冀地区居民温暖过冬、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地区天然气保供能力、为南港工业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口岸服务支撑。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总投资200亿元,设计建造10座LNG储罐,一座LNG船泊位和215公里外输管道,最终可实现12亿立方米天然气应急储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