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天然气运行调度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天然气运行调度是指天然气供应紧张状况时,为平衡供需,通过监测预警、资源配置、输配保障、预案调控、应急保供等多种方式及措施,对天然气供应进行科学调节和管理,提高天然气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使天然气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天然气运行调度管理以构建多渠道、多元化气源为基础,以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以储气调峰设施为主、用户调节为补充的调控手段,实施科学精细调度,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在影响全市天然气稳定供应的紧急状态下,天然气运行调度工作由市级调度机构集中统一指挥、统筹协调、总体安排。
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在出现天然气供应缺口时,确保三个优先:
民生用气优先。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的用气需求优先满足。
重大活动优先。在满足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等民生用气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要节庆、重要会议、重要外事等政治经济社会重大活动的用气需求。
经济发展和效益优先。在满足民生、重大活动用气需求的基础上,切实保证重点增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气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用气需求。
为加强天然气供需平衡监测管理,天然气供应企业、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真实准确的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及月度履约情况、年度计划性停气作业安排、管网设施现状情况、储气设施基本情况等日常运营信息。
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天然气储备,满足所供应市场的季节(月)调峰以及发生天然气供应中断等应急状况时的用气要求。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不低于保障其年用气量5%的天然气储备,切实履行小时调峰责任,保障供区天然气供应安全平稳,确保均衡供气。
日均用气量在1万方以上的新建拟用气工业企业用户,应提前编制项目用气需求计划,提前对接气源供应单位,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做好有序用气安排,以便及时供气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