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页岩气井井筒流动特征及采气工艺优化研究(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西南司招申(2023)字第453号(长宁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页岩气井井筒流动特征及采气工艺优化研究。
2.2 项目概况: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宁公司”)正处于精细开发、效益开发阶段,为提高开发效果,需通过室内模拟实验和软件模拟计算,刻画井筒流动特征,摸清产层不同倾角情况下井筒压力分布和流动情况,结合现场试验优化油管下入参数和采气工艺,提高气井自喷效果,有效指导后续气井优选采气工艺实施,拟招标具备井筒流动特征及采气工艺优化技术服务的承包商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项目估算金额:114万元。
2.3 招标范围:对长宁页岩气井开展加深油管水平井,全井筒气液流动特征室内实验研究;负责结合室内研究成果,开展不同生产阶段,考虑压力和积液变化条件下的井筒压力分布和流动状态预测模型研究 ;负责开展长宁页岩气井生产管柱和采气工艺关键参数敏感性分析及优化研究,并形成配套软件;负责开展研究成果现场试验及效果评价。项目拟选择1名中标承包商。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报价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长宁公司生产作业区,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兴文县、乐山市沐川县。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18个月 止。
2.7 服务要求:排采工艺措施达到连续稳产3个月以上或增产20%以上。
2.8 定标原则:该项目有1名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评标委员会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备竞争性的,推荐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不再适用本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直接推荐中标候选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某一中标人不能满足约定的服务进度和服务质量要求时,则本次招标失败。
若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高校(国家认可的)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严禁将工程整体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资质要求:
企业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施工类型。同时,由于地方政府政策因素,中标者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需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与认可方式最终以地方政府政策为准。
高校(国家认可的)及科研院所等所有事业单位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需具有相关专业省部级及以上实验室或技术中心。
以上要求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资质证书附件附表扫描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到本项目的项目人员:
(1)至少3人【须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2)承诺至少选派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技术人员参加现场试验和技术指导。
*5投标人须承诺满足“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的各项要求。
*6.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三项已完成的开发研究项目同类业绩(业绩证明方式为:有效的业绩合同或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业绩证明资料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关键内容)。
*7.财务要求: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页、收入费用表页),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9.信誉要求:
*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且截图中没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处罚、经营异常、黑名单记录。
*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9.1-9.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9.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9-27至 2023-10-1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10-18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
每项目 1.8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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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陈 超
联 系 人: 胥先生
电 话:18780219149
电 话:028-6823376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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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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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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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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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咨询: 杨女士
电 话: 028-68233734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