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疏导昆山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文件指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7元,调整后价格为每立方米2.99元。按照“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规定,居民用气第一、二、三档气价仍然按照1:1.15:1.4的比例安排。
对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仍按居民第一阶梯气价确定,销售价格调整为2.99元/立方米。
原文如下:
关于疏导江苏昆山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昆山利通燃气有限公司、昆山华润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昆山安达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昆山高峰天然气有限公司、昆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按照昆山市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疏导昆山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疏导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7元,调整后价格为每立方米2.99元。按照“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规定,居民用气第一、二、三档气价仍然按照1:1.15:1.4的比例安排,疏导后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见下表:
昆山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二、调整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
对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仍按居民第一阶梯气价确定,销售价格调整为2.99元/立方米。
三、优化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为减少居民气价调整对困难群体的影响,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昆山市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昆山市其他困难对象》《昆山市低保边缘对象》《昆山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昆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昆山市特困人员供养》凭证和总工会颁发的《苏州市困难职工证》的用户,每户每年免费用气量由原96立方米调整为120立方米。
四、执行时间
自2023年1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五、相关要求
1.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计量周期、“一户多人口”用气增加量等居民用气相关规定仍执行《关于调整优化昆山市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2021〕145号)。
2.2021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增加的供气成本由城燃企业自行承担,不再向居民用户追溯传导。各供气企业要严格贯彻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准确抄表、宣传解释等工作,同时加强与上下游用户的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