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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天力燃气有限公司
发布最新通知
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
靖江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将涨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改价格发〔2023〕989号)明确: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施联动。2021年4月1日以来,上游天然气气源供应企业已先后两次上调供应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居民气源价格,近期,泰州、姜堰、泰兴等多地已同向上调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的价格。当前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基准价格累计涨幅达15%,已满足启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的条件,经市政府同意,根据靖发改发【2023】117号《关于顺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新气价如何调整
靖江市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上调0.30元/立方米,调整后为2.76元/立方米。按照一至三阶梯价格比例1:1.1:1.4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整如下:
注:学校(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及其不对外营业的食堂、浴室)、社区、民政福利机构(孤儿院、社会福利院)及驻军办公等生活用气执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居民阶梯第一、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
二、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为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此次价格调整扩大了对困难群体的优惠幅度,即对于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五保户和总工会确认的城市特困职工家庭,凭有效证件每户每月免费用气量由7立方米提高至12立方米。
三、执行日期
本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拟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四、价格调整影响分析
按照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靖江市管道燃气正常使用户用气量测算,89.35%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一档内,调价后户均支出增加4.86元/月;第二阶梯用户占比7.01%,户均支出增加2.83元/月;第三阶梯用户占比3.63%,户均支出增加14.10元/月。
五、每年的分档用气量和计算周期变化?
靖江市居民家庭的分档用气量和计算周期不作调整。计量缴费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分档气量、多人口家庭用气认定仍按《关于优化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靖发改发〔2021〕135号)执行。
六、周边县市的情况是怎样的?
泰兴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等市区情况如下:
靖发改发【2023】11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