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24日长春燃气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净亏7678.34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净亏9856.96万元相比,减亏2178.62万元左右,仍将出现亏损。
2023年年度公司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燃气业务增收未增利,因上游价格上涨,顺价调整金额未能全额弥补燃气采购价格上涨。
此外,近日,长春燃气公布,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称“长港燃气”)的通知,长春市人民政府同意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称“长春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长港燃气39.83%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称“长发集团”)。长发集团为长春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划转完成后,长春燃气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长春燃气,成立于1993年,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一家以从事天然气为主的企业。董志宇任公司董事长。公司主营业务有天然气生产销售、清洁能源综合开发、燃气县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等。根据2023年4月16日官网显示,公司业务拓展至省内8个城市,燃气设计业务进入到国内100多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