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大型工企燃气管网配套工程核准的批复。
内容提到,根据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文件《关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大型工企燃气管网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4]7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大型工企燃气管网配套工程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燃气线路全长约为3.72km,设计压力0.4MPa,输气能710×104Nm3/a。项目建设期限2年。项目总投资787.7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全文如下:
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大型工企燃气管网配套工程核准的请示》已收悉。本工程的建设,能有效解决能源供应短缺,符合优化能源结构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快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天然气的引进和“气化吉林”的进展。根据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文件《关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大型工企燃气管网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4]7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大型工企燃气管网配套工程建设。现就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监管审批平台代码:
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大型工企燃气管网配套工程。(代码:2403-220112-04-01-594425)
二、项目法人单位: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燃气线路全长约为3.72km,设计压力0.4MPa,输气能力710×104Nm3/a。
五、项目建设期限2年。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87.7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审计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