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有关要求,为践行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需要、服务行业发展企业宗旨,国家管网集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至5月组织开展2024年LNG接收站专场受理工作(以下简称专场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受理范围及时间
(一)国家管网集团漳州LNG接收站中长期及年度窗口受理
1.设施范围:漳州LNG。
漳州LNG接收站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兴古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300万吨/年,包括3座16万方LNG储罐(已建成2座,剩余1座2025年投产)、1座8至27万方LNG专用接卸码头,计划于2024年6月投产运营。漳州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计划与漳州LNG接收站同步投产运行。项目投产后,漳州LNG接收站可通过海西二期天然气管道或配套外输管道实现与西气东输三线互联互通,气态外输可覆盖福建、江西、广东、湖南、湖北、浙江等消费市场。
2.服务周期:中长期窗口期集中受理服务周期为3年~20年,服务起始日可以为2024年7月1日,也可以选择某一年4月1日开始执行(2025年及以后),至少连续申请3年即可。年度窗口期集中受理服务周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3月31日。
3.剩余能力见附件1
(二)国家管网集团6座在役接收站年度窗口期受理
1.设施范围:国家管网集团2024年LNG接收站年度窗口期专场受理,基础设施范围包括:大连、天津、粤东、深圳、北海、海南等6座在役LNG接收站。其中大连LNG拥有1座16万方保税罐,海南LNG拥有2座16万方保税罐,均可提供保税转运年度受理服务。产品服务周期与年度窗口期服务周期一致。
2.服务周期:年度窗口期集中受理服务周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3月31日。
3.剩余能力见附件1
(三)国家管网集团天津LNG接收站保税转运中长期及年度窗口期专场受理
1.设施范围:天津LNG接收站。
天津接收站目前接卸规模600万吨/年,目前总存储能力达到66万方(其中含1座22万方保税罐)。天津LNG二期全部投产后总存储能力达到154万方,气化外输能力7000万方/天(低压1500万方/天,高压5500万方/天),槽车外输能力600车/天,两条外输管道,其中一条7.5MPA低压管线,一条10MPA高压管线,接收站能力达1000万吨/年,两个LNG接卸码头;二期项目全部投产后天津LNG将成为华北地区规模最大,罐容最大的双码头LNG接收站。
2.服务周期:中长期窗口期集中受理服务周期为3年~20年,服务起始日可以为2024年7月1日,也可以选择某一年4月1日开始执行(2025年及以后),至少连续申请3年即可。年度窗口期集中受理服务周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3月31日。
二、集中受理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19日至5月10日,有意向客户按要求提交服务申请。
2.2024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开展集中受理。
3.2024年5月18日至5月25日,通知受理结果。
4.2024年6月17日前,完成服务合同签订。
5.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履约保函开具。
三、申请要求
1.拥有国家管网托运商资质客户。对于尚未完成托运商资质准入的客户,应在开展集中受理前提交申请并完成认证。
2.有意向的客户需基于附件1剩余能力,按照《关于XX公司申请使用XXLNG接收站基础设施能力的函》(详见附件2)和《LNG接收站服务申请基础信息表》(详见附件3)规定的模板和内容,提交服务申请。若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存在信息不实的行为,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3.服务周期内各年度窗口期数量和到货月份需保持均衡,各年度内卸货量和提货量保持一致。
4.服务申请材料需在2024年5月10日17:00前提交至集中受理邮箱service@pipechina.com.cn(若多次提交申请,以最后一次邮件所发送资料为准)。
四、入围要求
1.申请服务的客户应满足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准入资格要求,且无重大违约记录。
2.为合理控制合同签订履约风险,此次集中受理设置了交易保证金机制,客户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
(1)在本次集中受理前,已使用过国家管网集团所属LNG接收站且实际支付加工费的托运商,免缴交易保证金;
(2)在本次集中受理前,未使用过国家管网集团所属LNG接收站的托运商须缴纳2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正式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
(3)客户提交服务申请后,国家管网集团所属LNG接收站将与其中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客户进行对接,签订交易保证金协议并收取交易保证金;
(4)如客户获得窗口期,交易保证金将于接收站服务合同签订并提交接收站服务合同要求的接收站使用方银行保函(以下简称履约保函)后全额退还。如客户未获得窗口期,交易保证金将于满足条件并提交申请后30日内全额退还。
3.若客户获得国家管网接收站窗口期等相关服务后出现以下情形,则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1)客户同意接受合同条款,但在规定时间前未签订接收站服务合同;
(2)客户签署合同后拒不缴纳保函且确定放弃窗口期。
五、分配原则
基于《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本次中长期集中受理按以下原则开展:
1.有利于客户采购长期可靠稳定的LNG资源;
2.有利于提升接收站及管道等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率;
3.在前述原则情景下,适当考虑客户差异化需求;
4.申请总量若超出接收站服务能力,采取量化评分方式确定服务分配数量;
5.上游资源落实和下游销售为自有终端用户者优先;
6.优先分配中长期窗口期。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国家管网集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中长期服务使用合同》设有履约保函、照付不议等保障履约相关条款,客户应结合实际需求审慎申请服务量。对于发生失信、违约事件的客户,国家管网集团保留对其纳入失信名单、追究赔偿责任等相关权利。
2.未尽事项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
国家管网集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公司
李远 022-66708658/18322075007
各LNG接收站联系人员详见附件4。
七、附件
1.LNG接收站2024年7月-2025年3月剩余能力情况
2.关于XX公司申请使用XXXLNG接收站基础设施能力的函
3.LNG接收站服务申请基础信息表
4.2024年国家管网接收站专场受理工作联系人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