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数清,紧抓落实。执法人员对辖区35户燃气灶经营单位以及燃气灶具使用场所进行全覆盖摸排,进一步完善监管台账。同时,严格要求相关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销售、不使用未经认证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燃气灶具,保障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强监管,严控风险。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燃气灶具经营使用单位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要求、是否有3C认证标志、燃气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等。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降低燃气灶具使用风险,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针对发现的8处无认证标志、说明书与产品厂商不一致等不合格的燃气灶具,已现场责令下架禁止销售、禁止使用。
勤宣传,压实责任。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开展燃气灶具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辖区经营者落实好质量安全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购进、销售符合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的产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同时,引导经营使用单位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燃气灶具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