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发布关于博罗县桦阳环保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
据悉,项目单位为惠州市瑞能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九潭新兴工业区桦阳大道博罗县桦阳环保工业园区内。项目新建1台7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机组(配套1台14t/h余热锅炉)和1台15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机组(配套1台26t/h余热锅炉)。项目总投资估算20348.15万元
全文如下:
惠州市瑞能热力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博罗县桦阳环保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请示》(瑞能[2024]0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博罗县桦阳环保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同意建设博罗县桦阳环保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代码:2401-441322-04-01-106444)。
项目单位为惠州市瑞能热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九潭新兴工业区桦阳大道博罗县桦阳环保工业园区内。
三、项目新建1台7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机组(配套1台14t/h余热锅炉)和1台15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机组(配套1台26t/h余热锅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20348.15万元,其中30%为自有资金,其余70%通过贷款解决。
五、项目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相关要求,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能源梯级高效利用。
六、你司要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21号)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检查。
七、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八、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博罗县桦阳环保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证》(博府国用(2011)第190714号)、项目总平面图等。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须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doc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