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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投资50万元!陕西西安雁塔区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燃气报警器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际燃气网

2024
07/04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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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报警器 燃气工程 燃气设施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陕西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雁塔区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燃气报警器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招标公告指出,雁塔区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燃气报警器项目预算金额500,000.00元,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该招标公告还指出: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及银行开户证明;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全文如下:

项目概况

雁塔区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燃气报警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JHT2024-108

项目名称:雁塔区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燃气报警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燃气报警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燃气报警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及银行开户证明;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其他: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线下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2号西安国际人才大厦A座15楼1502 室

注意事项: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石油大学南区西侧

联系方式:029-89313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盛世嘉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2号西安国际人才大厦A座15楼1503 室

联系方式:029-8860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挺 毛梦华 熊浩森

电话:029-88601068

陕西盛世嘉和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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