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从化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034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针对路俊华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流溪河山庄小区”和加宽滨江一路道路设施的提议》(第034029号)提案,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街口街道办事处对此进行了回应。
其中明确提出:从化区城管执法局将督促广州中燃向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缓解部分业主的抵触情绪,在充分考虑业主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燃气设施改造施工方案。同时,我街相关职能部门、御景社区将会同区加强燃气报装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用户报装意愿,争取流溪河山庄小区尽快开通管道燃气。
全文如下:
从街办函〔2024〕192号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办事处关于从化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034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路俊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流溪河山庄小区”和加宽滨江一路道路设施的提议》(第034029号)提案收悉。
我街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与您在6月2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建天然气供应的意见
经区城管执法局前期调查,目前该小区建成较早,基础设施不全,入住率较低(仅28.6%)。广州中燃根据小区情况制定了燃气设施改造施工方案,在公开征求意见环节,部分业主反对燃气管线靠近其所在楼栋,导致施工方案一直难以通过。为更好地推进流溪河山庄小区管道燃气改造工作,区城管执法局将督促广州中燃向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缓解部分业主的抵触情绪,在充分考虑业主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燃气设施改造施工方案。同时,我街相关职能部门、御景社区将会同区加强燃气报装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用户报装意愿,争取流溪河山庄小区尽快开通管道燃气。
二、关于增设电梯的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有效提升居住品质,让居民生活更便利,小区内“小高层”楼房都具备空地用于增设电梯的条件,若达到三个以上的梯口需要加装电梯,区规划资源分局建议业主按照《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流程》申请办理,加快办理流程。我街将积极做好辖区管理工作,加强对电梯加装工程进行巡查监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
三、关于外墙剥落修缮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及一千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该部分的处置权,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外墙出现损坏剥落等问题,应由全体业主自筹维修资金,对外墙履行检查、维修义务,如发生外墙剥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经向区住建局了解反馈,流溪河山庄小区存有维修资金15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业主维修外墙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区住建局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同时我街将加强房屋安全巡查,如发现外墙剥落等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及时做好围蔽、警示等应急措施,同时御景社区将积极协调、组织业主履行维护修缮义务。
四、关于小区内树木绿化管养的意见
我街积极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定期对小区内的绿化树木进行管养修整,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及消除树木安全隐患问题。
五、关于修缮排污系统的意见
经向区水务局了解反馈,流溪河山庄小区内部排污系统为自用排水公设施。根据《广州市排水条例》第三十八、四十条规定:自用排水设施的维护运营是由产权人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专业维护运营单位维护管理;自用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发现管道堵塞、污水外溢、设施损坏或者丢失等安全隐患的,即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我街相关部门将联合御景社区积极协调、组织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内排污系统进行提升修缮。
六、关于加宽滨江一路道路的意见
近期,我街积极推进风云岭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其中建设内容包含对现有的滨江一路、街口文峰小径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并在街口文峰小径旁新建文峰公路接入石潭祥和街,道路宽度约为8m,总长约1500m。目前项目正在立项阶段,计划今年动工建设,明年全面完工,道路建成后,将有效改善该片区域车流拥堵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