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院区燃气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公开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指出,院区燃气设备维修改造项目的采购单位为北京某单位,项目预算金额251942.93,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51942.93,本工程施工内容为:85 号院、37 号院、大会堂西路、某园区 西郊机场共四处厨房改造。主要包括:更换部分燃气管道及阀门、部分旧管道刷漆、燃气探测系统改造、新增燃气熄火保护、新增厨房烟罩报警水系统、新建燃气计量表间及装修、更换中压调压箱等。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工期要求为25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为开工之日起2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全文如下: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院区燃气设备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院区燃气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CZ-C-24780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嫣
项目联系电话:138104750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嫣 138104750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GXCZ-C-24780025
2.项目名称:院区燃气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大额采购
4.项目预算金额:¥251942.93 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51942.93(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其投标被否决)
5.采购需求:
(1)本工程施工内容为:85 号院、37 号院、大会堂西路、某园区 西郊机场共四处厨房改造。主要包括:更换部分燃气管道及阀门、部分旧管道刷漆、燃气探测系统改造、新增燃气熄火保护、新增厨房烟罩报警水系统、新建燃气计量表间及装修、更换中压调压箱等。
(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3)工期要求: 25日历天
(4)建设规模:/
(5)项目资金: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开工之日起2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供应商须为中央国家机关 2021-2022年工程施工定点供应商范围内企业,且政采定点入围资质范围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受聘于供应商且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如外地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证明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8)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一层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具体地址详见会议指示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7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具体地址详见会议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 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9 】、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 2381 号
【10】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是否现场踏勘: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该项目属于XX部门自主采购(大额采购),执行《XX部门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参照竞争性磋商的评分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供应商。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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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194293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