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江苏盐城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二、三阶梯销售价格 分别调整为2.94元/立方米、3.53元/立方米、4.12元/立方米。
2、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服务设 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仍然按照第一、二阶梯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销售价 格为3.24元/立方米,不执行阶梯气价政策。
3、对经民政部门、总工会确认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 每户每年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气量由84立方米调整为108立方米。
4、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从2024年9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