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龙岩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从4.53元/立方米调整为4.34元/立方米,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2、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和清算等衔接工作;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3、本通知自2024年7月25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全文如下:
龙岩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龙岩安然(昌宁)燃气有限公司、龙岩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立健全我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工作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3〕503号)《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龙岩中心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龙发改价管〔2018〕56号)规定,结合我市天然气市场实际,启动价格联动机制,调整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岩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从4.53元/立方米调整为4.34元/立方米,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和清算等衔接工作;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三、本通知自2024年7月25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