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象州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 (征求意见稿)》。
到2025年,来宾市象州县县城燃气普及率为99%,其中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5%,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普及率为44%,建设石龙LNG气化站和2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大力发展公建商业用户,初步建成城区管道燃气输配系统。
到2035年,来宾市象州县县城燃气普及率为100%,其中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普及率为20%,新建1座象州门站、1座石龙门站、1座加气站与加油合建,大力发展公建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
在规划期内(2021-2035年)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乡镇燃气主气源。对具有发展管道燃气的乡镇或人口较聚集的农村,根据需求情况,坚持“宜网则网、宜罐则罐”原则,可实施小型储罐分布式微管网供气,通过在各个乡镇、农村建设小储罐,统一配送管理、局部管道气化的方式进一步优化燃气供应,提升用户生活品质,缓解瓶装气的配送管理压力。
象州县规划建设门站2座,石龙门站拟设在石龙镇佳美木业旁的市政燃气设施用地,石龙门站规划与石龙LNG气化站合建;象州门站拟选在象州LNG气化站旁(象州县丰华页岩砖场北侧),与现状象州LNG气化站合建),该地块规划为燃气设施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象州县在线监控平台设置燃气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燃气监控预警系统覆盖燃气企业及场站视频监控和燃气安全运行数据(含储配量、浓度、温度、压力等),可实现与自治区监控预警系统互联互通,监督企业的日常安全运行。系统具备视频信号传输、燃气安全运行数据(含储配量、浓度、温度、压力等)的采集分析预警、信息发布、业务交互等功能。象州县燃气场站(门站、汽车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将纳入来宾市燃气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确保监管部门动态监控,做到合理调配资源和处置应急事故。
原文如下:
关于对《象州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城镇燃气是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十四五”时期,自治区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随着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提高,现阶段的能源消费结构已趋于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城镇的发展。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是目前城镇燃气中最理想的气源,发展天然气可以节约能源,减轻污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工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有助于实现“双碳”目标,社会综合效益显著。为此,象州县应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县县通天然气”和“气化广西”的工作部署,引导和规范象州县城镇燃气事业有序发展,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象州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的编制工作,现该规划已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和专家评审,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该规划方案更加合理、完善,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公示方式:
1.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
2.象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zhou.gov.cn/)
规划图涉及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内反映至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站?(联系电话:0772-4301841,邮寄地址: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站,邮编:545800)
联系地址: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21号
联系单位: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有全、0772-4301841
附件:1.象州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文本)
2.象州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说明书
3.象州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编制图纸
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
规划成果简介
一、规划背景
随着西气东输二线、中缅天然气管道、北海液化天然气外输管道、防城港液化天然气储运中心等重大工程的投产,天然气在广西得到广泛应用,广西初步形成多气源、海陆并举的安全稳定供气格局。象州县重点布局广投象州支线建设,象州县天然气事业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为象州县天然气的利用创造了条件,此外,随着液化石油气在乡村地区业务不断拓展,乡村燃气普及率得到明显提升,城镇燃气总体普及率不断提高,象州县燃气事业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根据现阶段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情况,编制《象州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指导象州县燃气工程建设,是顺利实现象州县天然气管网与上游长输天然气管道的衔接的必要要求。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象州县行政辖区,全县辖象州、石龙、马坪、运江、寺村、中平、罗秀、大乐8个镇和妙皇、水晶、百丈3个乡。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近期:2021年-2025年
远期:2026年-2035年。
四、规划目标
1、近期发展目标(2021-2025年):
天然气管道覆盖中心城区、石龙产业园,到2025年,来宾市象州县县城燃气普及率为99%,其中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5%,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普及率为44%,建设石龙LNG气化站、1座寺村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和1座罗秀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2、远期发展目标(2026-2035年):
天然气管道进一步覆盖石龙产业园,有条件发展管道燃气的乡镇积极发展管道燃气,在管输气未通气前采用LNG瓶组气化站或LNG气化站进行市场培育,远期待管输气接通后通过管输气供气。
到2035年,来宾市象州县县城燃气普及率为100%,其中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普及率为20%,新建1座象州门站、1座石龙门站、1座加气站与加油合建。
五、燃气发展现状
目前象州县城区已有部分用户使用天然气,大部分用户仍使用液化石油气。象州县县城居民燃气普及率已达到98%,燃气用户发展规模较好。
全县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共2家,分别为象州县鹏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来宾市象州县海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累计储存规模700m³,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共有43个。
象州县现有天然气经营企业一家,为象州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范围为象州县域,象州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在象州县象州镇建设有气化站1座,中压管网约26km,居民供气用户约8400户。
六、气源规划
近期(2021-2025年):采用天然气逐步替代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区燃气的主气源。城区积极发展天然气,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过渡气源。远期(2026-2035年):采用天然气作为中心城区、石龙产业园燃气主气源,当长输管道天然气到达后,天然气气源主要来自长输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气化站作为调峰应急气源,积极拓展中心城区管网辐射临近周边乡镇。零散户和管道天然气难以达到的地方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补充气源。
七、用气量预测
规划范围内的天然气年需求量为:近期1103.37×104Nm³/a,远期7260.15×104Nm³/a。液化石油气用气量需求量为:近期5735吨;远期10103吨。
八、天然气输配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内的天然气输配系统由门站、LNG气化站、中压市政燃气管网、用户调压箱和用气设备等组成。
象州县中心城区建设LNG气化站与门站合建站一座,接收来自象州分输站输出的长输管线天然气,经过滤、除尘、计量、加臭、调压、气量分配后,输送至城区市政中压管网,再经调压柜或调压箱后供象州县中心城区用户供气。
象州县石龙产业园建设LNG气化站与门站合建站一座,接收来自“武宣—象州—金秀”支线天然气,从支线2号阀室建设一条约30km次高压管道进入石龙门站,管道设计压力1.6MPa,供石龙产业园用气。同时,为保障用气的稳定性,输配系统采用LNG进行应急调峰,在LNG气化站内,LNG经卸气柱卸入LNG储罐内,液化天然气经过空温式气化器气化升温,经调压、计量、加臭后进入中压管网,再经调压柜或调压箱后输送至用户。
为保障用气的稳定性,输配系统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补充气源及进行应急调峰。
九、燃气场站规划
规划在象州县中心城区建设象州一座LNG气化站及门站合建站1座;规划石龙产业园建设一座LNG气化站及门站合建站;规划在寺村镇建设一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在罗秀镇建设一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