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普洱市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通过,将于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瓶装燃气经营配送服务、随瓶安检、行业监管等行为,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对《细则》解读如下。
一、《细则》出台背景
目前,全市已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18家,其中:13家为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143家,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6.8万户、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6000余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人口约为31万人(包含商业折算人口),整体市场销售量占比81%。目前瓶装燃气供应站向用户配送瓶装燃气大多使用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风险隐患较大。按照《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普洱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全市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起草相关工作。
《细则》的出台,既是我市燃气高水平安全的需要,也是加快长效机制建设的需要,必将助推全市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细则》主要内容
《普洱市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共有七章42条,主要包括总则、一般规定、配送服务车辆管理、配送服务人员管理、经营服务、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配送服务管理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燃气企业将瓶装燃气配送至用户端“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范围包括气瓶配送、气瓶接装、随瓶安检。燃气企业从充装站运送至供应站的运输行为、液化天然气等燃气杜瓦瓶运输行为不适用本细则。
(二)规范燃气企业和用户的基本规定
本细则规范了供气企业配送范围和企业实名销售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用户与燃气企业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对配送全过程跟踪及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做了要求,对供气企业建立配送服务管理制度做了基本规定。
(三)加强配送车辆管理
本细则明确了供气企业配送车辆的车辆选择要求和车身颜色标识等相关要求,规定了配送车辆备案登记的流程、行驶路线等要求,规定了配送车辆应当符合的规定和车辆配备定位系统、泄漏报警系统的要求,同时对车辆购买保险做了要求。
(四)规范配送人员管理
本细则要求配送服务人员驾驶证件与车辆匹配,进一步强调了配送人员持证上岗的工作要求,规定了配送人员在配送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和应遵守的规定,明确配送人员黑名单制度的建立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监督管理重要的一环。
(五)加强燃气企业经营服务管理
本细则规范供气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对供气企业配送管理工作及气瓶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供气企业建立配送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充装、配送、安装调试、安全检查、随瓶检查全流程追溯管理,要求供气企业随瓶安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拒绝供气。
(六)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本细则确定了燃气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定期研究分析,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配送瓶装燃气行为,明确了各部门在燃气配送服务管理过程中的职能职责,要求各地制定瓶装燃气配送服务实施细则,要求协会做好相关桥梁纽带作用。
(七)附则
本细则明确了政策施行日期及政策解释单位。
三、《细则》中的亮点
较省级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市级实施细则新增8处、修改1处、完善相关表述3处。新增修改部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新增第二条:提出出台此实施细则目的。
(二)新增第四条:提出全市燃气配送服务方针。
(三)新增第五条:提出全市燃气配送服务原则。
(四)修改第十三条:此处结合我市实际将“属地燃气管理部门”修改为“属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五)完善第十四条:结合其他地方相关管理办法及车辆运输安全考量增加“配送车辆最高车速不应超过每小时25公里”“厢体两侧挡板高度不低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2/3”相关表述。
(六)完善第十五条:对省级办法—第十三条“规范配送车辆安全维护相关事宜表述”作完善修改。
(七)新增第十六条:提出配送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共区域看护相关事宜。
(八)新增第十九条:提出鼓励供气企业推广新能源配送车辆相关表述。
(九)完善第二十一条:完善配送人员“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送气和安检工作”相关表述。
(十)新增第二十二条:提出供气企业定期对配送人员培训相关事宜。
(十一)新增第二十六条:提出瓶装燃气配送黑名单相关表述。
(十二)新增第三十六条:提出供气企业瓶装燃气配送服务流程和标准相关表述。
四、贯彻落实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燃气企业、燃气用户、协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办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培训和宣贯工作,强化信息智能监管、安全生产经营、高效便捷服务。各地要以《办法》实施为契机,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要求,联合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共建共治机制,强化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瓶装燃气管理规范和持续健康发展。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