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2600175;邮编:316021。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