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联动调整临汾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调整后的价格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生活用气:
第一档;每户每月使用在28(含)立方米以下的气量,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
第二档:每户每月使用在28至42(含)立方米之间的气量,销售价格为3.17元/立方米;
第三档:每户每月使用在42立方米以上的气量,销售价格为3.74元/立方米。
原文如下:
临发改价格发〔2025〕13号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临汾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市区各天然气企业:
为缓解上下游天然气购销价格矛盾,促进天然气企业健康运营,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建立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决定对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价格
(一)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生活用气
第一档;每户每月使用在28(含)立方米以下的气量,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
第二档:每户每月使用在28至42(含)立方米之间的气量,销售价格为3.17元/立方米;
第三档:每户每月使用在42立方米以上的气量,销售价格为3.74元/立方米。
(二)居民独立采暖用气
第一档:每户每月使用在400(含)立方米以下的气量,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
第二档:每户每月使用在400立方米以上的气量,销售价格为3.17元/立方米。
为减轻居民“煤改气”取暖户用气负担,依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2019年“一城三区”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意见》(临政办发〔2017〕24号)的精神,居民独立采暖用气暂不执行阶梯价格,独立采暖用气的全部气量暂按一档气价2.88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
(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一档、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执行3.03元/立方米。
二、保障及要求
(一)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对有城乡低保对象或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用气价格均按阶梯一档气价执行。
(二)各天然气企业要做好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用户及社会各方的
理解支持,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的购气和市场秩序,执行中遇有问题,要及时反馈我委。
三、执行时间
对使用天然气采暖的居民用户,调整后的价格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对其他居民用户,调整后的价格自发文之日起公布10日后执行。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临汾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发〔2018〕355号)同时废止。
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此文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尧都区人民政府,尧都区发展改革局。